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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西管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三支队伍”15人公告

2020-09-15 09:51:33 公务员考试网 //sx.huatu.com/xinzhou/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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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管理职业学院是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专科层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为进一步加强学院“三支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三支队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2020年公开招聘“三支队伍”工作人员15名,招聘岗位及所需的具体条件见《山西管理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三支队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专业;

  (六)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七)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八)岗位表中备注为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对象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九)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退役士兵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一)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二)在读的博士生不得以原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在读的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四)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五)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八)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 报名时间:2020年9月22日至9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3. 报名地点: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滨河西路北段山西管理职业学院崇德楼202教室。

  4. 现场报名要求: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考生应在现场报名前14天做好每日体温检测,并在进校门时提交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防疫健康信息码”;考生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还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

  5. 报名提交材料:

  (1)《山西管理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三支队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2份,报名登记表从公告附件中下载,如实填写;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3张;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6)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须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基层党组织出具的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

  (8) 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9)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暂未取得证书的,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3),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10)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并填写诚信承诺,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要求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并写明所学具体专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6.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对应聘者的招聘条件逐项进行审查。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比例被取消的,将其转入一般性岗位(转入专业要求、其他要求等相同的岗位),并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公告,同时告知报考该岗位的考生。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转入的一般性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的,在学院网站发布通知。

  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通过学院网站公布,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7. 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要求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方可开考,如果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岗位,取消该岗位考试,并在学院网站发布通知,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5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 笔试

  笔试在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由学院组织实施。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笔试时间等相关事宜在学院网站另行公布;笔试时间确定后提前一周报主管部门。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考试,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知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满分100分。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持有资格审查合格盖章的“报名登记表”及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全程监控或录像。

  笔试结束7日内,在学院网站公示笔试成绩,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 面试

  面试工作在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学院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学院网站公布;面试时间确定后提前一周报主管部门。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面试根据不同的岗位特点采取不同的形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

  思政课教师岗面试采取课堂能力测试(占60%)和专业能力测试(占40%)两个环节进行。课堂能力测试方式为试讲,试讲教材由学院指定,时间为30分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课堂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板书、仪容仪表、教学潜能、职业态度等;专业能力测试方式为答辩,答辩时间为10分钟左右,重点考察专业知识总体掌握的程度、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等。

  专职辅导员岗和专职组织员岗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诸多方面。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将于当天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 体检

  体检时间及要求在学院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需在被告知结论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院、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 考察

  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组织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考察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院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

  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经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严肃招聘纪律

  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咨询电话: 0357—3101973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357—3102236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 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1.山西管理职业学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三支队伍”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2.山西管理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三支队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docx

  山西管理职业学院

  2020年9月14日

(编辑:shijiax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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