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分校

您当前位置公务员考试网 > 忻州人事考试网 > 事业单位 > 备考资料 > 2019事业单位考试备考资料之浅析法律关系

2019事业单位考试备考资料之浅析法律关系

2019-08-15 11:39:05 公务员考试网 //sx.huatu.com/xinzhou/ 文章来源:互联网


  【导读】华图忻州人事考试网同步互联网发布:2019事业单位考试备考资料之浅析法律关系更多资讯请关注山西华图微信公众号(shanxiht),忻州培训咨询电话:400-0351-222

  今天华图教育为大家带来事业单位法律知识《浅析法律关系》,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法律关系是法理学中非常重要的知识点,在事业单位考试中也是一个常考点,它的考察方式主要以选择题的方式进行考察,如判断选项中是否属于法律关系,或者考察法律关系中的三要素等题型,因此掌握法律关系尤其重要。接下来通过对该内容进行剖析,从而提高做题的正确率,我们主要从概念和三要素以及产生、变更、消灭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三方面来学习。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律上权利义务形式的社会关系。

  从概念中我们可以得知,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一种社会关系,所以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即判断是否属于法律关系首先我们得有法律规范进行调整这一前提。在此需要强调的是法律关系不一定得是两方当事人,一方当事人依然能产生法律关系,有法律规范对其进行调整即可。

  二、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1.法律关系主体

  法律关系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主要包括自然人、法人、国家、非法人组织。

  (1)自然人:指中国公民,也指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2)法人:这主要包括机构和组织。如各种企事业组织。

  (3)国家: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可以作为一个整体成为法律关系主体。如国家在国债的时候。

  (4)非法人组织:如个人合伙组织。

  2.法律关系的内容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以法律关系的内容为权利和义务。

  除了需要掌握内容为权利和义务以外,事业单位中还常考两者之间的关系:

  (1)结构上不可分,相互依存

  (2)权利本位或者第一性

  (3)两者数量上相等

  (4)权利与义务从浑然一体到相互分裂的过程

  3.法律关系的客体

  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权利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主要包括:物、行为、人身利益、精神财富。

  三、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是指由法律规范所确定的,能够产生法律后果,即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情况。依据是否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标准,法律事实可以划分为两大类: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1.法律事件

  法律事件是指不以人的主观意志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情况或者现象。如地震、洪水、人的自然出生和死亡等。

  2.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是指以人的主观意志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人们的活动。如买卖、赠与、合同等。

  【例题】(多选)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有哪些?

  A.物

  B.人身

  C.精神产品

  D.行为

  【答案】ABCD。解析: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权利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主要包括物、行为、人身利益、精神财富。因此本题选ABCD。

(编辑:阿科)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各地联系方式 华图就在你身边

山西华图11地市40余家学习中心
  • 山西华图
  • 太原华图
  • 大同华图
  • 临汾华图
  • 长治华图
  • 忻州华图
  • 吕梁华图
  • 阳泉华图
  • 运城华图
  • 晋城华图
  • 晋中华图
  • 朔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