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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8 15:10:39 公务员考试网 //sx.huatu.com/xinzhou/ 文章来源:互联网
【导读】华图忻州人事考试网同步互联网发布:2021年公基备考资料每日积累:【刑罚的种类和适用】更多资讯请关注山西华图微信公众号(shanxiht),忻州培训咨询电话:400-0351-222
刑法作为三大实体法之一,在事业单位公基考试中保持较高的出现频率,所以需要大家对刑法内容多加理解。我们这一期来积累一下刑罚的种类和适用。
(一)刑罚的种类: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的种类如下: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①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②死刑核准程序: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③适用死刑的限制情形: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口诀:两选六自由,公仆国有头)
(二)刑罚的适用——自首、立功、累犯、缓刑、假释、减刑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编辑:zhanghuij)事业单位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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