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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4人公告

2019-11-29 17:25:49 公务员考试网 //sx.huatu.com/xinzhou/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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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26号)、《吕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吕人社字〔2018〕90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其他要求;

  6.具体报名岗位要求请参照《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19年11月29日,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通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和吕梁人事人才网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9日9:00-12月13日24: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一年内红底免冠正面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应提前准备本人一年内红底免冠正面电子照片,30kb以内,JPG格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工作领导组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

  时间:2019年12月9日9:00-12月14日24:00

  报考人员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超过报名时间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时间:2019年12月9日9:00—12月15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并彩色打印《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改报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取消的,经核准后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发布通知,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改报。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5.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随后在现场提交减免手续。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具体提交减免手续时间:2019年12月18日8:00——18:00,地点:吕梁市人事考试中心

  6.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报名结束后,请于2019年12月24日8:00—12月28日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吕梁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三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工作由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工作领导组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考生笔试成绩可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查询。

  【2019年事业单位笔试备考资料】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以后各环节(包括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照《岗位表》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和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彩色打印一式三份,并在本人承诺部分签字),以及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已就业人员(含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须说明是否正式在编人员,何时通过何种方式参加工作,截止招聘公告发布之日的工作年限等。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

  面试工作由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工作领导组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包括7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当天张榜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在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末位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仍相同时,就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吕梁人事人才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将拟聘人选报市人社局批复;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8-8487998

  监督电话:0358-3374029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编辑: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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