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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1 13:34:18 公务员考试网 //sx.huatu.com/xinzhou/ 文章来源:互联网
【导读】华图忻州人事考试网同步互联网发布:2019年晋中市第二人民医院聘用合同制人员管理规定公告更多资讯请关注山西华图微信公众号(shanxiht),忻州培训咨询电话:400-0351-222
晋中市第二人民医院聘用合同制人员管理规定
为建立科学的用人机制,规范聘用合同制人员的管理,建设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增强员工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依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规定。
录用条件
(一)医师
1.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2.本科生年龄为30周岁(含30周岁)以下,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
3.取得资格证者优先录用。
(二)护士
1.学历为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
2.年龄为30周岁(含30周岁)以下。
3.取得执业护士资格。
(三)技(药)士
1.学历为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
2.年龄为30周岁(含30周岁)以下
3.取得相应资格证。
四)管理人员
1.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2.专业为管理类相关专业。
3.年龄为30周岁(含30周岁)以下
(五)工勤技能人员
1.学历为大专及以上
2.年龄为30周岁(含30周岁)以下
3.取得相关从业资格证者优先录用。
(六)急需岗位的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录用条件。二、录用程序
(一)医院根据专业需要核定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人数,并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并审核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三)通过理论考试、技能考试、面试等程序进行公开选拔。临床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直接面试。
(四)体格检查。
(五)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参加岗前培训。
培训结束考核评估,成绩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七)见习期为一年,其中试用期为六个月
试用期、见习期满,由医院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八)签订聘用合同
三、工资标准
医、护、技、药、管理人员工资标准
(一)试用期工资标准
岗位工资:专科及以下学历为1150元/月,本科学历为1220元/月,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为1280元/月,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为1390元/月。
(二)试用期满工资标准
1.岗位工资:专科及以下学历为1150元/月,本科学历为1220元/月,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为1280元/月,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为1390元/月
2.基础性绩效:专科及以下学历为304元/月,本科及以上学历为314元/月
(三)见习期满工资标准
1.岗位工资:专科及以下学历为1150元/月,本科学历为1220元/月,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为1280元/月,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为1390元/月
2.薪级工资: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级工资标准。(与在编人员一致)
3.基础性绩效:专科及以下学历为304元/月,本科及以上学历为314元/月。
(四)在院工作满三年工资标准
1.岗位工资:专科及以下学历为1390元/月,本科学历为1490元/月,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为1510元/月,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为1600元/月。(与在编人员一致)2.薪级工资: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级工资标准。与在编人员一致)
3.基础性绩效:专科及以下学历为304元/月,本科及以上学历为314元/月。
(五)在院工作满五年工资标准
1.岗位工资:专科及以下学历为1390元/月,本科学历为1490元/月,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为1510元/月,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为1600元/月。(与在编人员一致)2.薪级工资: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级工资标准。(与在编人员一致)
3.基础性绩效:专科及以下学历为1070元/月,本科及以上学历为1090元/月。(与在编人员一致)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
1.医、护、技、药岗位人员:
(1)医师,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试用期间注册在本院,执行100%奖励性绩效。
(2)医师,本科学历已取得资格证者,试用期间注册在本院,执行50%奖励性绩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执行100%奖励性绩效。
(3)医师未取得资格证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执行50%奖励性绩效。见习期满考核合格者,执行100%奖励性绩效。享受此待遇满两年仍未取得医师资格证,执行50%的奖励性绩效,再满两年仍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作其他处理。
(4)其他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执行50%奖励性绩效。见习期满考核合格者,执行100%奖励性绩效。2.管理岗位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执行50%平均奖励性绩效系数。见习期满考核合格者,执行本岗位奖励性绩效系数。
(七)具体标准基数变动和调资与在编人员同步。(八)平等享有医院在编人员各项福利待遇。(其中取暖补贴见习期满享受20%,工作满三年享受50%,工作满五年享受100%
(九)临床医学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享受医院规定的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
工勤技能人员工资标准
执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四、签订合同
(一)医、护、技、药、管理人员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
:1.临床医学类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试用期间注册在本院,医院按照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2.其他人员见习期满考核合格者,医院按照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二)工勤技能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特殊岗位除外)
五、保险待遇
(一)签订聘用合同者,享受政策允许的社会保险待遇。
(二)工勤技能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社会保险。六、考核
(一)聘用合同制人员年度考核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核暂行办法》执行。
(二)工勤人员由医院和劳务派遣公司共同考核(三)聘用合同制人员严格按照《聘用合同书》规定执行。
(四)各级各类人员要按规定参加各级组织的培训和考试,若达不到标准和要求,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五)聘用合同制人员因工作需要进行岗位调整,需经人事科办理相关手续。
此规定从下文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二晋中市第二人民医院
2019年10月30日
(编辑:松塔纸巾)华图医疗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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