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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公基事业单位备考资料:诉讼时效

2021-09-10 10:26:10 公务员考试网 //sx.huatu.com/xinzhou/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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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请求权,即依法丧失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的法律制度。

诉讼时效 的图像结果

  (一)期间

  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及其起算

  根据《民法典》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特殊诉讼时效期间及其起算

  ①根据《民法典》第189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②根据《民法典》第190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③根据《民法典》第191条的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二)诉讼时效的中止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届满前的最后六个月内,由于某种法定事由的出现,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因而法律规定暂时停止诉讼时效的计算,自中止时效的法定事由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根据《民法典》第194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1.不可抗力;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三)诉讼时效的中断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权利人行使权利的行为,使已经进行的诉讼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效,待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根据《民法典》第19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四)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

  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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